165意志的归处B
165.意志的归处B
亲爱的们平安!阿们!我们继续我们的这一个系列,关于《意志》的问题。我们在上一篇里面有讲到关于“罪”的根基,其实《意志》就是罪会产生出来的一个先决的条件。
有很多的人会感觉到很不解,不能够明白。我觉得没有那么大所谓,就跳过去好了。然后会有一些人得到一些启示,能够学到一些东西,或者说有一些收获的话,那么就继续听下去。
那么这一部分确实有一些难,我也在上面花过很多的时间,也不太确定肯定是正确,所以就带着启示去聆听好了。这两篇希望能够有轻松的一个态度。
那么我们开始第二篇,我们首先进入到我们的经文里面,罗马书5章13节,在第二篇有用到好多罗马书的经文。
罗马书5章13节:
5:13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其实这一节经文有很多种解法,不同的角度这个律法的概念到底是什么?有的人认为这个“律法”指的是摩西律法,这样的话也是对的。为什么呢?在摩西的律法还没有颁布之前,罪已经存在于在这个世界上,因为亚当那个时候已经犯罪。
但是没有律法罪又不算罪。就是说,罪不会被追讨。除非你已经接受了律法审判的原则,否则的话,罪是不会被神所追讨的。
这里面的证据有很多,我就不详细的去找了,在约拿书里面,神曾经有暗示过,在理性还没有建立起来的这些小孩子,分不清左右手的这些人。可能他们是很小的孩子,或者说,他们的智力有问题,无论怎么样…..如果说他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个理性——也就是分别善恶树的果实还没有在他的思想当中形成这个律法,那么罪就不会被追讨。
在出埃及记的时候也是一样,神有暗示到那些发怨言的以色列人他们要暴毙旷野,但是其实是成年的以色列人。其实所有的以色列人他们都在发怨言,但是对于当时还没有成年的那些以色列人,他们被算作是未成年,他们后来和约书亚一同进入到迦南地。
所以,其实不是只有约书亚和加勒两个人,其实他们也有带很多的以色列人进去,只不过那些人在神宣判的时候他们不算是成年人。——所以是这样的一个原则。
所以,如果你把这一个律法看作是摩西律法的话,那么这一节经文是可以很容易解的通。对不对?但是呢,如果说你把这个律法不用狭义的角度去解释,如果你用摩西律法去解释它,那么这是一种狭义的解释方法。
如果你用那种广义的概念呢,也是可以的!就是说不是指摩西律法,而是指人心里面的良心的律法,其实这也是同样的一个概念!
这个指的就是,即使神还没有告诉亚当的那一句话,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实你们不能吃,其实罪也已经在这个世界上了。为什么呢?因为蛇已经存在。对不对?就是说,魔鬼已经存在。
所以这里面又涉及到一个深奥的问题了,神有没有造魔鬼呢?如果神有造魔鬼的话,那么神就在创造的这件事情上面祂创造了罪。所以说,神没有造魔鬼,神造了天使路西弗,而这个路西弗它堕落成了Satan,它堕落成了撒旦。对不对?
那么你就不能说,神创造了魔鬼。神创造了天使,而天使堕落成了魔鬼。所以神在魔鬼的这件事情上并没有做正工。也就是说,神没有创造魔鬼。神没有在魔鬼存在的这个件事情上面去做正工。也就是说,第一,神没有创造魔鬼。第二,神也没有诱导天使去堕落成为魔鬼。而是把天使交给它的自由意志,然后天使自己堕落成了魔鬼。
耶稣曾经有对犹太人讲到这个秘密说,你们的父是魔鬼,魔鬼它说谎犯罪是出于自己。(约8:44)也就是说,并不是神的诱导,而是出于自由意志。
所以说,意志成为了罪所存在的一个根基!如果没有自由意志的话,那么罪的出现的推动力就是神了。而神创造了自由意志,又许可自由意志的存在,神没有干涉自由意志,也没有推动自由意志去犯罪。自由意志出于自己的选择去犯罪,那么自由意志成为了罪的担当者——就是追讨的对象。
当然,最后神叫我们这些被拣选的人,这个罪由谁来担当了?由耶稣基督来担当了!但,如果没有基督的话,就是由我们自己来担当,因为我们有自由的意志。
所以,意志一方面可以做出决定;一方面又必须承担做出决定所必须担当的责任。那我们能否担当这个责任呢?我们担不起这个责任。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所以若没有基督,我们就做不了什么。
希望你能够在这些道理里面想的到一些经文,其实有许多的经文都有在暗示这些事情。
所以,如果没有律法的话,罪是不会被追讨的。如果人没有先接纳律法的话,那么律法上面所定义的罪的概念是不会被神所追讨的。
所以,如果你把这个律法去放到一个广义的概念上面,那就是说,整个良心的律法的话,那么这一节经文其实也是可以说得通的。在神没有告诉亚当的那一个律法之前,就是亚当还没有任何可以违背神的话的机会,在此之前,罪已经在世上。因为撒旦已经存在,蛇已经存在。
我要把这一个问题讲完,神创造了路西弗,神没有创造撒旦。而路西弗堕落成了撒旦,这其中的动力源于自由意志的原动力。自由意志为何有这种原动力可以犯罪呢?因为它是自由的。所以,当神赋予它自由的那一刻,它就注定会偏离靶心。因为它是自由,所以它不会与神的意志是吻合的,那么它就会偏离。
所以,如果你把神的意志看做是靶心的话,那么当自由意志被设定而存在的时候,它就必然会偏离靶心,因为神设定它是自由的。可是神却没有在它偏离靶心的这件事情上去做正工。所以它偏离靶心的这个事件对于神来说,神没有对它做工,所以神没有在这个罪上面有份。(不知道能不能听得懂?)
所以,要明白这个原则,所以现在一个最大的困难就在于呢,神是否知道路西弗会堕落成撒旦呢?很少有神学家会讨论到这个层面,因为想的太深,人就觉得很恐惧,很害怕。因为人们害怕那个赤裸裸的真相,人们拒绝去明白它,因为人们不知道如何去解释它。
当我讲完了第一篇之后呢,有好多的提问的人给我发邮件,也有人给我留言啊……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问我许许多多的问题。其实呢,人们会困惑是很正常的!因为在我们的脑海当中存在着未知的事件,所以人们就无法去明白为何一切是既定的事实。
人们不能够明白关于拣选的秘密,不能够明白关于命定,关于消极者眼中的宿命,关于积极者眼中命定的概念,或者说,不消极也不积极的关于哲学家眼中的命运的概念,其实这些不同的概念其实都是同一个概念,只不过对于不同的人来说,他们把它定义成了不同的词语而已。
所以人们觉得很难去明白这里面的秘密,人们宁愿相信自由意志会改变未来。可是问题就在于你无法证明你改变了未来,因为未来本身对你来说是不确定的。
所以,你可以说,我今天肚子饿,然后我吃了一碗饭,吃完之后我就饱了,我改变了我应该饿死的未来。因为我本来应该饿死,但是呢,我没有选择饿死,我选择吃掉这一碗饭,所以我改变了我饿死的命运。
问题就在于你怎么证明你的命运是饿死呢?你除非能够先证明你的命运是饿死,然后你才能够去证明我吃了一碗饭改变了我的命运。对不对啊?所以,既然你无法证明你的命运是饿死,你就无法证明你改变了任何事情。
所以,人们想要去试图高举到自由意志的能力,因为人们在害怕。人们在害怕如果你把真相说出来,或者说,它是一个假定的真相,而我某前还不接受这种真相。——有的人的概念是这样的。
所以,人们是这样的想法,人们在想:我不要接纳这一个事实。当然这个“事实”是加引号的,很多人不认为它是事实。人们在想,我不要接纳这一个事实,哪怕它就算是事实,我也不能够这样去接纳它。因为我一旦这样接受它,我一旦这样去传讲它,那么会带来很多很多…..人们会推理出来一大堆23456……。
人们会想,如果它是这样,那么人们就会怎样…..。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的意思是:人们并不是真的在意那个真理本身是怎样;人们更在意的是,当我把一个东西讲出来之后,人家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我记得在很长时间以前,我不知道从哪一个哲学家或是一个文学家,我看过一个他的采访,然后他讲到人们普遍的一种思维的倾向,就是与其去明白那个事件的真相到底是怎样,人们其实更想要明白的是另外的一件事情。——就是它会带来什么样的反应。
也就是说,很多的时候人们在面临着一个很困难的问题的一个抉择的时候,人们宁可不要去看见那一个真相。人们更关注的是,我想要确定知道的并不是这件事情的本身,而是我讲出来之后人们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如果你明白今天很多的水军,很多的在舆论当中去扮演着背后操纵者的这样的事件和现象,如果你明白这所有的一切,在人类的这一个完全被洗脑的世界舆论媒体,人们的思维其实是被掌控的。
可是在每个人的个体的脑海中,他们认为他们拥有着某些自由,可是实际上没有人能够真正的拥有这种自由,因为我们的判断力是受我们的价值观的影响的。
我如何来解释这个问题呢?很多时候人们认为自己拥有选择的能力——也就是意志!而事实上他真的拥有这种能力吗?你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其实基于你的价值观。
我要再说一次,在许多许多的事情上,你看起来可以做出选择和决定。而实际上是什么真正影响着你的选择和决定呢?其实是你的价值观!也就是说,你会根据你的价值观去做出配合你价值观的选择。
那么这一个选择,在价值观是固定的、确定的前提之下,那么他的选择也是确定的,而不是不确定性。只不过当你在做选择的那一刻,你以为你可以在不确定当中去做出一个选择,而实际上你最终所做出的选择吻合你的已经确定的价值观。(不知道能不能听懂?)
我要再简单一点,让它变成一个例子好了,如果你今天拿一只猴子过来放在这个地方,然后我摆两样东西在它面前,当然它是一个天然的猴子,不要搞一个被训练过的猴子,我是说它会天然的做出一个决定。
所以,猴子喜欢吃什么?桃子。对不对?如果我拿了一个桃子,然后旁边放了一张一百块的钞票,我要再一次提醒你,它不是一只被训练过的猴子,它是一只天然的猴子。那么一个桃子和一张一百元的钞票放在它面前,你告诉我,它会选什么?它会选桃子。对不对?
那么它的意志是否做出了决定呢?当然了!它的意志做出了决定。那为什么所有的猴子都会选桃子呢?因为他们的价值观决定了它们的意志。而在你眼中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吗?不是!因为你那个百元钞票可以买好多桃子。
当然我现在所讲的时刻还没有通货膨胀到那个地步,如果你一百年之后听可能是相反的答案,可能一个桃子价值超过一百元。但是目前,我说的是 CNY,OK!一百元目前大于一个桃子。如果是我们的话,我们会选钞票。对不对?
所以,我们与猴子的差别是什么?是我们的意志吗?是我们全部人的意志都比猴子更优秀吗?不是!差别不是意志的问题,是价值观的问题,是知识的问题。
所以说,人们会做出不同的决定其实是他们的价值观,他们的知识所决定的,而不在于意志本身!所以,其实意志的存在,它就是为了做这件事情——就是罗马书5章13节,没有律法罪是不算罪的,但是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界上。
所以律法到底是干嘛用的呢?我们看一下罗马书5章20节——这就是意志。意志当中它是什么?分别对和错。对不对啊?所以,当你的意志可以去发挥功用的时候,它必须带着一个工具,铁哥们儿必须跟它一起同时配合。就是什么?律法!律法与意志必须同时存在!
我们看一下,有想得通吗?不知道我刚才的那句话会不会让很多的人脑子,嗵的一下爆炸?或者说一片空白?还是一片黑暗?还是一片光明?总之,瞬间一片。
其实,意志这个东西,它就是律法在我们的身上的反应!就是说,律法在我们身上以意志的方式显明了出来。我可以这么讲吗?神要告诉你,你身上有一个东西叫做——律法!我们说,律法是什么呀?然后神通过意志让你明白,为什么你的身上有律法。而实际上律法又是什么呀?是分别善恶的树。
罗马书5章20节,这篇讲道可能真的是一个很难的讲道,即使它变成文字版也是。但是没关系,总是会有人能够领受的。
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让我们现在深入的去思考这一节经文,我不是第一次讲它,也不是第一百次讲它,我很多次很多次讲到它。可是这一次它会是在历史上最深入的一次。(我是说我自己的历史,我没有这么深入的去讲过它。)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好了,现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律法的话,过犯是否还是存在呢?如果你能想起来前面的那一节经文,罗马书5章13节你会记得吗?在没有律法以先,什么已经在世界上了?罪已经在这个世界上了。而罪一定会伴随着什么?过犯!因为过犯就是罪的显明。
只不过问题就在于,在律法还没有形成之前,我们如何能够判断出来过犯呢?我们不能够!让我来做一些假设或者说举例子,现在需要很多的例子。
我们来拿婴儿来做一个例子,如果你认为爱神这件事情是一个必须的事件的话,当然在以色列的律法上它当然是必须的,你必须敬拜你的神。对不对?这是一个律法里面的含义,如果它经过了你的意志,那么你的意志就在此可以判断对错,就是不敬拜神就变成一个错误,敬拜神是正确。
那么对于一个婴儿来说,他如何执行这一条律法呢?他尚且没有足够的理性和知识去明白关于神的事情,所以他不可能去敬拜神。即使从他一出生,你就给他什么施洗啊,无论你怎么洗,他都不可能天然的敬拜神。除非后来他经历了一些教导,有人告诉他,神通过某些事情将话语传达于他,除非后来有这样的事情,否则他不可能天然的这样做。
那么在他还没有敬拜神的时候,他其实就在过犯当中了。你明白了吗?也就是说,我们所有人的肉体,都天然的是在过犯当中。并不是因为我们做了什么,而是因为我们没有做什么。
今天很多人的想法是,人天然的站立在善的领域里,如果我没有作恶,那么我就是善的。并不是这样!在神的眼中并不是这样,因为神所给的律法里面有许多是主动性的你要去做的事情。而不是说只要你什么都不做,你就没有犯错。
所以,神的律法与世界上面的法律的一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在法律上面有很多很多的事情它是只指上了错误,就是说,你做了什么就是犯罪,而你没有做就没事。
所以,在大部分的情况之下,你什么都不做是不会触犯法律的。但是在神的律法里面并不是这样,有许多是主动性的,你要敬拜你的神,你要遵守安息日,有许多….是需要你主动去做的。而并不是你只要什么都不做,就可以站立在善的立场之上的。
也就是说,人们并没有天然站立在善的立场里,也没有天然的站立在中立的立场上,而是天然的站在罪的立场上。因为我们没有办法天然的去行在神眼中善的事情——就是不可能天然的去遵守律法。
所以的答案是什么呢?婴儿一直都在犯罪,从他出生的时候开始。如果用神的律法去判断他的行动肉体的话,那么他一直在罪恶当中,他一直在过犯里面。可是他会被追讨吗?他会因此而下地狱吗?不会!因为神说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纵然罪存在于我们的肉体的当中,我们从一出生,我们的肉体就在罪当中。但是,当我们还没有活在律法之下的时候,这个罪是不会被追讨的。
好了,现在请看一下罗马书5章20节,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当律法来到了我们的意志当中,或者说,律法来到我们的思想当中,而形成了意志,这种方式可能更加的稳健。
律法本是外添的,本来我们的思想当中并不包含这种意志的概念,我们是天然的做出决定。可是当一些是非对错的思维进入到我们的脑海当中,我们开始有了律法,就是我们是先判断对错,然后再去做出决定。
你知道吗?人们就是会做出决定,可是这不代表着他一定要依靠意志。我们总是会做出决定,可是有的时候我们是通过意志,也就是说,我们先判断了对错。有的时候我们无所谓的做出了决定,并不是因为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我们随便。
比如说,今天你到了一个超市,你的女朋友问你,嘿,我们应该买点什么?是苹果?还是梨?你说随便。或者说,你没有经过任何的判断,你只是随意的做出了一个决定,很多时候人们在这样做出决定。
这并不是通过律法所作出的决定,这只是一个意志在我们身上的显明。可是它并没有体现出来律法的功用。律法功用是什么?叫过犯显多。
我为何要讲这一个例子?就是为了要让人们能够区分出来,并不是所有的选择和决定它都一定是在律法当中的。
所以,很多时候基督徒,当他明白了一些关于恩典的知识之后,他陷入到了一种困境里面,他正在告诉自己,我必须脱离律法,我每天都在告诉自己。亲爱的,那不是关键!你应该看见耶稣基督——这才是关键!
我们之所以在讲关于律法主义的错误,并不是正在提醒人这是一个错误,这是一个火坑,千万要迈过去,跳过去,躲开它。我并不是这个意思!那不是关键问题!也就是说,基督徒的生活的中心并不是避免错误这种思维逻辑。
所以,如果你今天给自己灌输了一个观念,如果我的思维里面有律法主义,那么我就是错的。所以呢,我需要避免它,我需要逃过去,我需要跳过去,我每天都在关注着这是不是律法啊?那是不是律法啊?
亲爱的!这种思维没有尽头,它不会让你进入到安息里面。你不需要依靠律法,你也不需要依靠躲避律法。
所以,经常有人在教育他们的孩子的时候,给我发信息问我,我这样对孩子说是不是也是律法啊?我那样做是不是也是律法啊?亲爱的,孩子本来就需要律法。
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让人认识耶稣基督,而不是让人直接跳过律法。你跳过了律法,然后呢?你跳到哪里去了?跳过律法之后就是悬崖啊,你想要跳到什么地方去?
我们的意思是,当我们认识了耶稣基督之后,我们不需要再依靠律法了。问题就在于,在没有认识祂之前,每一个人都必须通过律法来到祂面前,因为律法是训蒙的师傅,使人认识耶稣基督。所以,认识基督是关键!
今天的人们的方式变了,人们在想,当我在教育孩子的时候,我必须要避免律法主义。亲爱的,那不是关键!你的孩子还没认识耶稣呢,你怎么避免不避免律法主义那个是关键问题吗?不可能天然的让他进入到一个没有律法的世界里面。
因为什么呢?20节,因为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是神使律法进入到我们的世界里面,通过分别善恶的树,通过把亚当交给他的自由意志,通过神预知一切的事情。
所以,我现在想要回答那一个问题,神是否知道路西弗会堕落成撒旦呢?神当然知道!那么神为什么还许可呢?或者说神干嘛造了路西弗呢?神知道一切的事情。
哇,当我谈到这个“知道一切的事情”的时候,我又继续想要回答在前面的一个问题,人们在想:你为什么可以说一切都是在一个既定的事实当中呢?对我来说,它不是一个既定的事实啊?我说,是的!对你来说,它不是!问题是对于神来说,一切都是既定的事实。因为在神的眼中没有未知的事情,因为祂的知识超越我们的知识。
所以,之所以在我们眼中有未知的事情,是因为我们的知识的缺乏。而不是说,那个未知的事件是真理。所以,你可以对我说,这个世界上存在着未知的事情。是的!那是废话!因为我们有很多的事情都不知道,它对于我们来说当然是未知的了。
可是你能说,在神的眼中有未知的事情吗?没有!所以,这句话到底是正确还是不正确呢?这个世界上存在着未知的事。这一句话,对于我们来说,它是正确的;但是对于神来说,它不正确。
所以,同样的道理,在你的生命中你的决定看起来很重要,它会影响你的未来。是的,没错!这是废话。问题就在于,它在神的眼中也同样生效吗?当然不生效!因为你的一切的决定也是在神的眼中既定的已知的事实。(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了。)
所以,在神的眼中神知道答案。你能说一个演员的表演他会对这个电影的结局产生影响吗?当然不可能!因为电影都已经拍完了,导演剧本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拍完了,这个影片已经送到电影院了。
当你正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你以为这个主人公一枪就能够解决一个坏蛋,然后他就会影响电影的结局,那是你的认为。而事实上呢,结局就在那个影片上,就在那一个放影片的老大爷的手里面,它根本不可能改变,没有人能够给你开出另外的一个结局啦。
所以,让我们继续来向前,突破了一个困难再向前一步,你有跟着我一起走吗?现在来到那个混蛋撒旦的面前,现在你就看着撒旦,现在你的脑海中充满了困惑。因为你在想,这个家伙,它就是那个成为蛇的欺骗了亚当,导致我们所有的人都陷入到了罪当中。
看起来它是一切的问题的首脑,可是问题就在于,它是如何存在?路西弗堕落成了撒旦,这原动力在于它的自由意志。可是问题就在于路西弗又是从哪里来呢?没错!神创造了它。
所以人们开始晕了,因为人们试图为神去辩解,你根本不需要为神去辩解。很多的时候人们不能够接受一些真理,因为在他们的脑海中,这真理暗示了一位很坏的神,他们不想要接受神是坏的。
问题就在于这个“坏”是他自己所定义出来的。他试图为他脑海当中那个良善的神去辩论,问题就在于,他辩论之后所显明出来的那一位神,根本就不是真正的良善,而只不过是符合了他脑海当中对于良善的定义。
所以,让我怎么说呢?如果用我的话说,不要多管闲事了,神不需要你为祂辩论,神已经把答案告诉你。你需要的是去明白为什么这样的神仍然是良善的,而不是自己先去定义这样的神就不良善。所以,我死都不能接受这样的神。先把分别善恶从你的脑海当中拿走,否则你永远都不可能明白这个秘密。
所以现在继续想吧!撒旦站在你的面前,你正在想,这个家伙从哪里来?首先并不是神造了它,神没有在这件事情上做工。神造了路西弗,而路西弗用自由意志堕落成了撒旦。
所以现在你可以说,因为它骄傲,因为它想要成为神。是的!有很多的因为,因为…….这些的因为是终极的因为吗?我想要告诉你,是的!它就是终极的因为。因为自由意志这件事情把一切的原因都中断了,因为自由意志它可以成为一个最开始的原因——这是神对于自由意志的设定。
能听得懂这个意思吗?神设立了自由意志,让自由意志可以成为第一个原因,而并没有其它的原因对它进行干涉。还记得我之前所说过的吗?神已经决定不对自由意志进行直接的干涉,而任凭它,许可它,使它可以成就自己的想法,任凭它可以脱离靶心——也就是说,它可以进入到罪的领域里面,而成为罪的第一因。
所以,没有律法以先罪已经在这世界上。如果你把律法看做是一个广义的概念,那么罪在哪里呢?在撒旦的里面!它如何产生出来?因为自由意志的存在,成为了罪可以存在的第一因,它不需要另外的原因。
所以,路西弗的存在,它拥有自由意志,那么这件事情成为了它可以犯罪的唯一的第一个原因——所以它堕落了,它成为了Satan。但是神并没有在这件事情上做工。
现在的问题就是神是否知道此事?答案是什么?你想要告诉我,神不知道吗?我不能接受这个答案。所以我的答案是:神知道!祂必须知道,祂也不得不知道,祂只能知道,谁叫祂是全能全知的神呢?
所以神的知道就是神本身属性当中的一部分,如果神的里面存在着不知道的话,那么祂就不是神了!所以神既然是神,祂就必须知道——这是祂是神的一个属性。
那么现在把所有的问题拿到台面上,你可以用逻辑,或者用你的理性去串联他们吗?去接受?有的时候人们会感觉到困难,因为在这一刻分别善恶正在敲你的脑袋,它正在提醒着你,这不能是真相,因为这样的神就不是良善的神了。
问题就在于,到底怎么样的神才是良善的?难道是你可以定义的吗?我们正在用我们脑海当中的一些概念去定义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然后我们试图把神放在善的那一个格子里边。然后我们发现,神的身段太长了,好多的地方没有办法塞到善的那里面去,我们就感觉到非常的困难。
到底是我们对神的认识有问题?还是说我们一开始的格子就有问题呢?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看到我所讲的那个画面?我们给神定义了很多格子,白色的和黑色的,我们认为白色的神是良善的,黑色的神是邪恶的。
我们当然愿意相信神全部都在白色的格子里面。可是问题就在于,你所造的那些白色的格子,它们真的经得起推敲吗?它们真的可以符合绝对的良善吗?而这“良善”是你用什么样的标准创造出来的?它难道不是以人类为中心,为立场所创造出来的良善的概念吗?可是问题就在于——人类和神是做仇敌的!
好吧,让我们直接面对那个答案,神创造了路西弗,神知道它会堕落成撒旦,所以这就是它受造的原因。神为了让撒旦出现,创造了路西弗。
人们这个时候跳起来,人们说,怎么可能!这样的神是邪恶的。哇……!所以,你要怎么解释?你想要说,那个路西弗一不小心堕落成撒旦了,然后把神吓了一跳?你想要怎么解释?你想要说,那个路西弗做了一件神都没想到的事儿?然后神做了一大堆的事儿去补偿这个混蛋做出的一个决定?
不要太天真!神知道一切!所以我给了你我的答案,在自由意志的面前,自由意志之前的事情并不承担责任,因为祂没有在自由意志的事情上做工。所以,答案就是,神创造了路西弗,神知道后来所发生的一切,但是神没有在路西弗堕落成撒旦的这个事件当中做工。
这个最重要的事件上,神没有对它做工,所以神没有犯罪。但是神显然知道罪会存在,而神创造了这一个罪会存在的自由意志的载体,那么也就意味着神许可罪的存在。神完全知道罪会存在,神许可了它。神许可了它,不代表着神犯了罪,因为神没有在罪上做工。
我要对你强调一万次,神没有做工!而很显然的是,神许可罪的存在!你根本没有办法去和这件事情辩论,因为神没有拦阻蛇,神没有拦阻夏娃,神没有拦阻亚当。
当人们在犯罪的时候,神没有拦阻人犯罪。——这意味着神许可它!你想要否定吗?你没有办法否定!你想要说,许可人犯罪的神就是邪恶的神。如果你这样去定义的话,那么神就是邪恶的,你没有办法去相信祂。
所以,答案呢?答案是神是良善的,神不是邪恶的,神没有在罪上做工。那么这意味着什么?明知道罪会发生,却许可了它——这样的神是良善的!
所以,扭转你脑海当中的善恶的定义。所以问题并不在于神知不知道路西弗会犯罪——这不是关键!关键问题也不是为什么神知道那只蛇会诱惑夏娃,还是让那只蛇进来了呢?这个也不是关键!
什么是关键?是为什么神要告诉亚当不能吃分别善恶的树,然后还把分别善恶的树放在他的旁边?为什么不干脆砍了它?为什么不干脆不造它?这些都不是关键!
你有很多的为什么……,真正的问题在于:你用你的分别善恶的树的标准定义出来了什么是良善,然后你希望你的神去符合你的良善。然后你发现你的神和你想象中不一样。于是你不停的问,为什么不……..为什么不?每当你说,why not?为什么不?的时候,你后面所放的一大堆东西都是通过你自己的分辨善恶树的果实所创造出来的。
每当你问神,为什么不?神就问你,我为什么那样?你问神,为什么不直接杀了撒旦?神要问你,我为什么要杀了它?你说,为什么不干脆就不造路西弗了?神说,我为什么要不造它呢?你说,为什么不制止那只蛇呢?为什么不禁止它呢?神说,我为什么要禁止它呢?
你又问,为什么不拦阻着夏娃啊?她要吃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给她一个巴掌?为什么不在旁边提醒她啊?神说,我为什么要提醒她啊?你又问祂,为什么当夏娃把分别善恶树的果实拿给亚当的时候,你不拦阻亚当?你为什么不提醒他呢?神要问你,我为什么要提醒他呢?
所以,你脑海中一切善的概念在神的面前被摧毁了!神最后告诉你,我创造了自由意志,意味着我许可罪的存在。你说,你为什么要许可罪的存在?神说,为了显明恩典!
所以,你今天明白为什么你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不,想要去问神。答案就是你不明白恩典——因为恩典必须透过罪去显明!
我们看这节经文,罗马书5章20节:
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恩典不是因为罪而存在,是因为罪而被我们所认识!我要再一次重申:恩典和神一样是自有永有的!并不是因为有了罪才需要有恩典的存在,而是恩典早已经存在,是自有永有的。但是呢,罪要在哪里显多,恩典才会更显多。
而罪要通过什么显多呢?要通过过犯显多!而过犯又是通过什么显多呢?是通过律法添进来之后显多。律法又是东西呢?分别善恶的标准,定罪的能力,审判的概念。这些是透过什么来的呢?是通过分别善恶树的果实。
所以,为什么要有分别善恶树的果实?因为如果没有这个就没有律法能够进入到人的里面,那么人就无法过犯显多。如果人无法过犯显多,罪就无法显多。罪无法显多,恩典就无法显多。
所以,神做了所有的事情,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显明祂的恩典!如果你还是不明白去查考以弗所书,当在讲到创立世界以前神的拣选的时候,而最后所显明的是——神要显明祂的恩典!
所以,你如果要问我圣经到底为什么而写的?有的人说,神写圣经就是为了救人。亲爱的,不是为了救人,是为了显明恩典,是为了彰显祂的荣耀。祂的荣耀透过恩典与公义两个角度向你显明出来。
所以,在这个世界上面一切的受造物分为两种,一种是显明神的公义;一种显明了神的恩典。
显明公义的进入到神的审判当中;显明恩典的进入到神的拯救当中。他们都因着神,他们都显明了神的荣耀。所以,是什么区分了他们?是意志吗?不!意志只是为了让你明白律法。是神的拣选区分了他们——而不是意志!我盼望你可以明白更多。
我们来看一下后面的几个经文,罗马书2章14-15节,那么在14节这里所提到的“律法”就是摩西律法喽,OK!我要给你看一下: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为什么外邦人没有律法?内帮人有呢?这里所指的内帮人指的是哪里呀?犹太人。对不对啊?所以这里保罗的意思就是说,犹太人有律法,外邦人没有律法。那么犹太人有的律法是什么律法?是摩西律法!就是犹太人有,外邦人没有的。
所以这个律法并不是在讲良心,因为良心是所有人都有的,只要你有理性,你就会有良心。
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的本性为什么会去行律法上面的事呢?因为他们有良心的律法。对不对啊?
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这里的“律法”指的就是摩西律法。
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那么这个是什么律法?他们的良心。
所以这一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些没有摩西律法的外邦人,他们自己因为有良心的缘故,所以他们虽然没有摩西律法,但是他们自己就有自己的律法,也同样可以去行驶摩西律法所带来的功用。就是什么呀?定罪!因为律法原是叫人知罪。
律法并不是让人知义的,而是让人知罪的!可是很多的时候人们在用律法去干嘛?在去显明义!
我希望你明白这一个很致命的问题,也就是说,每当我们在了解到一个律法的时候,神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知道什么是错误的。可是我们常常用这个东西去告诉人家什么是正确的。
你明白这其中的差别吗?这看起来没有差别,但其实差别非常的大!我们忘了律法是让我们知道什么是错误;我们反过来我们试图用律法去让人知道什么是正确。
这样我们就进入到一个自以为义的立场。也就是说,每当我们试图去遵守律法,我们都以为我们正站在一个正确的立场上——也就是自以为义!
我们以为我们天然是义的,而每当我们犯错,我们才处于错误当中。——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这个错误在人类的这个历史文化里面,在中国人的身上最明显的一个显明,就是什么呢?三个字,三字经!
哇….有一个民族,他们认为人之初,性本善。那也就是说……..其实这不是我们民族,而是全人类的一个共同的观点。我们天然的认为,当我们还什么都没干的时候,我们是义的,我们处于义的立场上。只有当我们犯罪,我们才成为罪人。
亲爱的,不是这个问题!并不是因为我们犯罪,我们才成为罪人;而是因为我们本来就是罪人,而犯罪让我们认识到了这个事实!
可是今天仍然有很多很多的人,包括基督徒他们仍然在认为,我们平常正处于一个不犯罪的状态,所以我们需要避免犯罪。知道吗?很多很多的人处于这样的一种想法。
我真的很想要唤醒这些人,我们并不是处于一个不犯罪的状态;而是处于一个一直在犯罪的状态——所以我们不能依靠行为,我们不能依靠肉体,我们必须看它是死的——我们要依靠的是耶稣的血!
这就是圣经要告诉我们的秘密,这就是为什么神说,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没有人可以通过肉体去荣耀神!因为我们一切的行动是邪恶的,在神的眼中不被看为义的——因为神是透过信心算我们为义,祂把耶稣的义算在我们的身上,而不是因为我们做了任何事。
让我们进入这经文里,15节: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
请记住,律法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叫人知罪,而不是为了叫人知义!所以,当你在教导律法,你只能告诉人,人们正在罪当中。你不可能通过律法告诉人,怎么做就是正确的。
所以,请听清楚这个逻辑,你并不能够通过律法告诉人怎么做是正确的;你只能够通过律法告诉人我们正处于错误当中。
所以呢,律法是好的,要人用的合意,律法的功用是为了叫人知罪,不是叫人知义。因为神的义透过律法以外向我们显明出来,在耶稣的身上显明,而不是通过律法本身。
可是我们今天正在通过分别善恶试图去叫人知道什么是正确。然后意志就跑出来大摇大摆了,这个时候意志就跳出来,你看我多么的重要,因为你每一次想要显明,想要去选择,你都必须要我出场,你要选择正确……。正确你个鬼!
没有人能够通过意志去选择正确,也没有人能够通过意志所选择的那一个加引号的“正确”进入到神的义的里面——因为你必须透过信心!而信心是称罪人为义的神,你相信祂,这信就算为你的义!而不是依靠你的正确!
也就是说,我错,可是神算我为义,因为耶稣的血,我这样相信——这是你义的来源!而不是说,我需要透过我的什么正确进入到那一个里面。
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这就是分别善恶树的果实在人们的思想当中所产生出来的功用——它在意志的身上显明了出来。显明出来的特征就是——或以为是,或以为非!所以,这是什么?人们里面的良心!而你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它源于你的价值观;而不是你要怎么去做决定。
你能够去做决定的这一个动力,它和你的价值观是直接挂钩的。或者说,它并不是你意志的原动力。意志本身不能够产生出来一个动力,它好像是一个中立的工具,它不是一个生产力来的。(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它)
意志本身并不能产生出来动力,它只是另外的一个动力在它身上的一个显明。就好像你在蹬的一个自行车,就像那一个旋转的脚蹬子,就好像那一个旋转的车轮,那个脚蹬子本身是不会自己转起来的,它只能够反映出来有人在蹬它。
你的意志就好像是这个脚蹬子一样,虽然你必须通过脚蹬子让你的车轮旋转,但是那个脚蹬子不是关键,或者说,它没用!你关注它是没有任何用的。你想要让车轮转,你就去蹬那个脚蹬子,你一直关注那个脚蹬子是没用的!
(我要怎么去形容它呢)意志就是这样一个东西,你每天在关注你的意志,我该做什么样的选择?这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你必须透过你的价值观,必须透过你的思想,或者说你接受了某些教导话语,你必须通过另外的东西去做出决定,而不可能仅仅透过意志。所以关注自己的意志其实是没有意义的,你不可能成功!
好的,我想要给你看一个我们崭新的法则,希望让你能够从这个困境当中跳出来。我们来看一段经文,约翰一书3章4-9节,我希望你真正能够明白意志在你的生命中的真正的功用,我可能讲的很复杂,但是我现在让它变的很简单。
意志这个东西就是让你在错误里面。能听的更清楚吗?意志就是让你知道你正在错误的里面。而你需要怎样呢?我需要正确。不可能的!因为你用意志想要让自己正确,就好像你要用一只黑色的笔把自己给划白一样,你怎么划都只能够是让你身上的那个红色和黄色中间有了一道黑色,然后你让红色占百分之多少,黄色占百分之多少,可是你无论怎么去做都不可能把它划白的,因为你手里是一只黑色的笔。
哇,我怎么做出这个比喻?再看到那个画面好吗?你的身上有红色,有黄色,而你的意志就是一只黑色的笔,它可以让你去分配一下黄色是百分之多少,红色是百分之多少,这只黑色的笔可以把这两种颜色的界线给它划出来,问题就在于它无论怎么划都不可能是白色的。
而神的义是洁白的!——就是这个意思。所以你要进入到洁白靠意志是不可能的!所以,意志是要我们知道,我们是在错误里面。
可是人们的问题就在于,我还想要通过意志去避免错误。亲爱的,不可能!意志就是让你在错误里面,你不可能通过意志去避免错误。你不可能用一盆脏水去把衣服洗干净,你不可能用黑色的笔把图案给它涂白。(让我怎么去比喻它呢?)总之你不可能用意志去干任何事儿的。
所以耶稣说,若离了我,你们就做不了什么。如果你抛开祭物你的意志是不可能做任何事儿的。你必须依靠祭物,因为祭物担当你的错误!你不可能通过避免错误来到神的面前。你以为你的意志可以,但是事实上它不可能!因为律法已经把两面都堵死了,你要去做,你必须做的事情,你也做不到。你要去避免你不可以做的事儿,你还是做不到。神告诉你,两边都是死路。
我要避免犯罪吗?你不可能做得到!神告诉你什么是罪。然后,你说,那我要做什么事儿进天国吗?耶稣告诉你,撇下你一切所有的变卖给穷人,还要来跟随我,人还是做不到——就是极限嘛!人是无法做得到。
所以答案是什么?答案是依靠祭物,并不是依靠意志!所以,明白律法的功用就是叫你知道什么是罪,它是让你知道你是在犯罪,是让你知道你的行为是不可能够达标的。
所以,每当你脑海中出现了律法,这意味着你应该知道,你的肉体是没救的,所以你应该看它是已经死了,而不是试图去挽救它,试图去改善它。
让我们进入经文,约翰一书3章4-9节:
3:4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这是什么意思呢?犯罪的就是不法。也就是说,律法就是为了显明出来人们的过犯。哈利路亚!所以,只要你不法了,那么你就正处于罪当中。
3:5 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
所以,耶稣如何除掉人的罪?耶稣成为了祭物!哈利路亚!请时刻记住这个奥秘,记住这个福音的核心内容!耶稣成为我们的羔羊,羔羊担当我们的罪,所以我们的罪被除去了。——明白这个概念!
耶稣并不是来到地上,然后对你指指点点,告诉你,守律法啊,好好地守啊…。没用的!耶稣不会像今天的讲台上的那些人,一直在斥责人的过犯,一直在纠正人的行为。耶稣知道那是没用的!耶稣成为我们的祭物!哈利路亚!
所以,请切记你的罪到底是怎么被搞定的!你并不可能通过避免犯罪来到神面前,时刻记住这一条!
3:6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这是什么意思呢?所以,住在祂里面的人,就不犯罪。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行动已经死了!哈利路亚!我们的过犯在神的眼中已经死了!
所以,今天当我们在说“我”的时候,我们常常是在讲我们的肉体。所以我们会说,我今天又犯罪了。当你在这样说的时候,你正在说的是你的肉体。可是在神的眼中你的肉体的你已经死了!今天的你是谁在生效?是谁在活着?是谁在神的眼中成为你身份的判定呢?是耶稣!
所以呢,如果你知道你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你里面。你的行动在神的眼中是怎样?死掉了!已经死完了——所以就不犯罪!你能够让一个死人再起来做什么行动吗?不可能!因为他所有的行动在神的眼中已经定完了罪案,已经被审判结束了。
可是人们很困惑,人们在说,可是不对啊?我正在犯错啊?亲爱的,这就是为什么你一直不明白什么叫既定的事实,什么叫在神眼中都已经发生的,在导演的眼中都已经拍完的一部片子。
所以,你发现了吗?人们不能够明白这个未来的罪也被赦免了。其实这也是一个障碍使他不能够明白所谓的命定其实是不可能改变的。因为在他的脑海中他可以改变,在他的脑海中时间是生效的。
所以,他仍然可以通过这个逻辑,我又能犯出来一个罪了。哇…人们不能从超越时空的角度去看待时空的问题,这是一个多么大的障碍,让人们无法明白神。神是超越时空的,我们才在时空限定当中,神超越了时空,也使我们超越时空。
3:7 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什么样的人是行义的人呢?要行为像耶稣一样,要遵守所有所有的律法?如果是这个概念的话,就应该说,正如主也遵守律法,正如主的行动是一样。可是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所以你的行义反应了主是义在你身上表明出来。你所干的一件事情在神的眼中好像行动,但是它又不是属于你的肉体。它是什么呢?它是你的信心!
当你因信称义,这被神看做是一个行动。OK!请清空你的大脑在这一刻明白这个概念!
当你因信称义,这在神的眼中被看做是一个行动,是信心里面的行动。这是你信心里面的第一个行动——就是你因信称义!所以,当你因信称义你才是义人——因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因为你开始关注到的是名词,而不是行动了。所以当你看见主是义,你关注到主的属性;而不是主做了什么,而不是主在肉体上面的行动,符合律法的什么东西,你看见并不是这些。你看见的是祂的属性,祂是神的羔羊,祂的血为我们流出来,担当我们的罪。
当你看见的全部的都是名词的时候,你看见正如主是义,在这一刻,神看你正在行义,因为你相信祂!所以,真正的行义指的是——你的信心!因信称义!
3:8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
从起初——从最开始的时候。所以记得我今天讲的吗?在没有律法以先罪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所以路西弗堕落成了魔鬼,凭着它的自由意志。
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祂如何可以除的灭?罪会再传递。对不对?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然后人们也在罪的权下,人们也都犯了罪,罪好像一直在传染。可是神的儿子显现,可以除灭魔鬼的作为。如何除灭?耶稣担当了罪!哈利路亚!担当我们的过犯,叫我们因信称义!
3:9 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里面的“犯罪”并不是在讲肉体了,而是在讲信心!所以整个这一段经文里面,并不是在讲肉体的行动,而是在讲信心领域的事情。
从 神生的,意味着他已经重生,所以后面讲到了“神的种”这里面原文的意思就是——seed神的精子。神的精子存在他的心里。如何呢?耶稣说,人的重生好像风吹过来,我们知道风来了,可是又不知道风是怎么来,你们重生也要是这样。
所以,圣灵来,重生了我们,使我们成为崭新的,和主一样的灵。然后神的道存在我们的里面,更新了我们,让我们的灵和主一样。——我们重生了!
我们何以知道呢?因为我们相信了耶稣。可是你到底是怎么重生的呢?人又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你看耶稣的比喻,风来了,风吹了你,你知道风吹你,可是你又不知道风怎么来。
所以,现在是一样,圣灵来了,圣灵把神的道存在你的里面,圣灵重生了你。你知不知道?你知道!因为你相信耶稣。可是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又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就好像风吹过来一样。
请注意最后一节,是最重要:
他也不能犯罪,
为什么呢?
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
哇…..这句话困惑了多少神学家。我今天告诉你,为什么人们不能够明白?就是因为人们不明白意志。人们一直以为,不犯罪是靠意志。所以人们就不能明白啥叫不能犯罪,因为看起来我们总是可以通过我们的意志去犯罪。
这是一个最困难的部分,我试图把它解释出来,它可能会很绕,因为我觉得它好像已经超过了我的表达能力,我尝试着去把它说出来。
请注意我们原本的思维,我们首先以为呢,犯罪不犯罪这件事儿取决于意志。也就是说,我可以决定犯,还是不犯。这是很多的基督徒都有的一种幻觉——就是我们以为,当我们面对一件事情,我们可以选择犯罪,也可以选择不犯罪。
你现在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吗?所以,我们认为,我们可以选择犯,还是不犯。所以我们有了一种幻觉,我们以为犯不犯罪这取决于我们的意志。当我们在这样想的时候,我们就有了另外一种幻觉,我们以为我们天然是处于一种不犯罪的状态中。而每当我们要犯罪,需要通过我们的意志。
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我们开始感觉犯罪成为了一个特殊事件,大部分的情况下我们是不犯罪的,我们只有在很偶然的时候才会犯罪,而这个时候我们需要通过意志。也就是说,当我睡觉的时候我不会犯罪,当我什么都不干的时候我不会犯罪,当我什么都不说的时候我不会犯罪。
我们总是以为我们天然的有一种状态是不在犯罪的。而意志提醒了我们,我们正在犯罪。所以,基督徒们在很努力地克制自己的意志,他们一直在意志上面使劲,因为他们一直以为,只要解决了这个东西,我们就可以处于不犯罪的状态当中。人们给这个东西起了好多名字,一个最著名的名字叫做——老我!
所以,让我来告诉你这个答案,困扰了人们很多年的这个东西,“老我”这个东西它其实就是你的——意志!你永远不可能胜过它,因为它就是用来存在,并且提醒着你——你的肉体没有良善。
那9节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这意味着什么?这和你意志没关系!约翰为了提醒你,给了你后半句,后半句是铁一样的证据,也让人完全没法明白,他也不能犯罪。他为什么不能犯罪呢?在这一刻,他是否是犯罪根本不是通过意志去判断的——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他到底有没有在犯罪根本不是意志上的事儿,也不是肉体上的事儿;而是他的名词属性决定了的事儿。而他的名词属性是谁决定了的呢?是由谁生的决定的!
所以,神生了他,他就不能犯罪。因为这个犯罪跟意志是没有关系的。所以记得我在讲什么吗?意志提醒了你,你正在罪当中;而神提醒了你,那个意志没用!那个意志在我眼中不生效。为什么不生效?因为它死了!
它死了,因为它和基督一同死了!人们总是忘记这些经文,人们只是在背它,我与主同钉十字架,今天活着的不再是我,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人们总是不停的在背,可是他没有真的意识到,它已经死了,我们仍然看它是活的,因为人们看重自己的意志,然后自己给意志起了一个名字叫做——老我!
老我…..它总也死不了,它总也弄不死。当然啦,因为它就是你的意志,一直在提醒你。你不可能所依靠的——就是你的行为和你的意志。
所以记得吗?犯罪就是不法,不法就是罪。人们在想,可是我没有办法遵守那些律法。是的!如果你把那些律法看做是摩西律法,你当然遵守不了。如果你把那些律法看做是你良心的律法,你更加遵守不了。
所以这里面的律法是什么呢?从神生的就不犯罪。所以这里面有一个新的律法,你发现了吗?这个律法并不是摩西律法,也不是你良心的律法,因为如果是这两种律法,你就可以犯罪,你也能犯罪,你可以通过你的意志犯罪,因为你知道律法是什么呀,你知道什么是罪啊,你只要照着犯罪去做,你不就犯罪了吗?
这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儿!你又怎么可能不能犯罪呢?注意,9节后面的这半句,他不能犯罪。他不能犯罪,因为他是从神生的。从神生的人,他就不活在律法之下,他不活在摩西的律法之下,也不活在良心的律法之下。他活在什么律法里边呢?他活在一个,他不管怎么做,他都不犯罪的一个律法。
这是什么律法呢?罗马书3章27节:
3: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
这里指的是什么?the law of works 这是行为的律法吗?我们今天要依靠行为的律法吗?你思想当中的律法?摩西的律法?良心的律法?靠着你心里边没有任何坏的想法?靠这些东西吗?ON!我们要依靠什么?the law of faith信心的律法!
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这个法不是指方法,而是指律法,the law,是崭新的律法,一个新的律法。这个律法是什么呢?信主之法!什么叫信主之法呢?当你相信耶稣,你知道你一切的行为不再被定罪,而被赦免!
当你想要依靠意志,意志在提醒着你——你正在犯罪。当你想要依靠耶稣,耶稣告诉你——你一切的行为都被赦免!因为你是从神生的。
所以,从神生的人他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因为唯一的犯罪就是——不相信耶稣!因为今天的律法已经是一个崭新的新约的一个全新的律法,the law of faith 信心的律法。相信耶稣的人就没有罪,因为都被耶稣担当了。不相信耶稣的人,他们就被定罪,因为他们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所以,从神生的人他就不犯罪。也就是说,从神生的人,他就信耶稣!他也不能犯罪,他也不可能不信耶稣,因为他是从神生的。
当你依靠你的意志,你永远可以选择犯罪。可是问题就在于你发现,你完全无法否决你相信耶稣,即使用你的意志,你也无法否决。在这一刻,在你的身上,意志第一次所体现出来的一个功用——它让你知道,你无法否决你的信心,因为这信心是从神来的,是从耶稣来的!
所以,看看你生命当中的历史,每当你依靠你的意志,你想让你的意志去克制自己,让自己不去想坏的东西,你的意志每一次都失败了,每一次都提醒着你肉体的软弱。
可是今天意志提醒你唯一的事情,意志会对你说,我无法胜过神的能力,我无法胜过耶稣的信心,因为纵然我可以用意志让肉体去做一切的坏事儿,我却无法通过意志否决我相信耶稣的死和复活。
从神生的人就不犯罪!《意志的归处》第二篇就到这里。让我们给圣灵最棒的掌声!哈利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