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智慧——律法主义的迷宫
最近,在我们信仰群里,一位姐妹转发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写给天主教、新教并所有基督徒的加拉太书》。如果乍看,这篇文章写得不错,甚至被恩典开启的弟兄都觉得他离恩典只有一步之遥了,也感觉我们好像也走到过他那个地方。我在在群里讨论过,指出了本文实质上还是律法主义。当时也承诺要撰文专门分析这篇文章。
这是一场属灵战争
我为什么花大力气与律法主义征战,表面上看,我针对的是传统教会,但其实恩典与律法的征战是在我们每个人的内部。我们每个人都从律法过来。神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实际上还没有真正彰显祂公义的属性。也就是神的审判并没有到来。圣经中所记载的审判都是将来白色大宝座前审判的影子。神一直是恩典待人,因为按照公义,没有人能存活。所以耶稣说【太5:45】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然而,神并没有在旧约中启示出恩典,而是任凭人把神看作是一位审判者,包括神的众先知也不例外。为此,神让律法先来。在今天,我们终于明白,神这样做是为了要【加3:22】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当我们领受了圣灵,听信了福音,我们律法的思维还存在于我们的人肉体里。恩典和律法的征战,就是圣灵和肉体的征战。【加5:17】因为情欲(原文是肉体)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肉体)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我们需要借着神的道不断更新我们的思维。这就是保罗所说的属灵征战【林后10:4】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林后10:5】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这个坚固的营垒,就是我们的律法思维,其来源就是我们的肉体。我们的肉体利用各种诡计,通过我们的律法思维拦阻我们认识恩典。只有将这些拦阻各个击破,我们才能真正顺服基督。律法主义者也在征战,有的根据圣经的字句,真的飞到空中去和『魔鬼』征战。也有一些律法的教会,把魔鬼定格在无神论的政府上,整日也在进行所谓的属灵征战。魔鬼看了准笑掉了大牙。
似是而非的救恩观,化了妆的阿米念
文章详细解释了加拉太书。对前三章教义部分的解释,非常棒,因为保罗说得很清楚。我们称义是因着受了圣灵,而不是守律法。对那些偷着引进来教导律法的人,保罗非常严厉地咒诅他们,因为律法主义的教导,不是福音,会使信徒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加5:4)。文章作者完全看到了这些,语重心长劝诫我们今天的信徒说,『所以啊,我的朋友,你是依靠什么得救呢:律法,还是福音?是你因顺服而做的工,还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完美的牺牲?』为了强调我们的得救与行为无关,作者又说,『基督徒单单因信基督而得恩典的拯救。这意味着在我们与神关系的初始,我们就被称义、赦免、重生、拯救、得赎。』不幸的是,作者意犹未尽,『当我们仰赖基督为我们在十字架上所做的牺牲,神就因着我们对耶稣的信仰而将拯救加到我们的账户。』作者看到了我们「称义、赦免、重生、拯救、得赎」都是发生在我们与神关系的初始。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用词的谨慎。他所说的这些都对,因为救恩的确包含了称义、赦免、重生、拯救、得赎,并且完全是耶稣做成的,与我们的行为无关,就好比我们成为罪人是因为亚当,也与我们的行为无关。然而,作者拿掉了一个很重要的词——成圣,也是救恩的一部分。作者的确在后面提到了这个词,但没有解释圣经所说的『成圣』是什么意思,而是模糊地一带而过了,似乎这是一个人人都明白,根本不需要解释的词。关于『成圣』,我要在后面仔细讨论。这里,我先让大家留意的是作者的最后一句话,『当我们仰赖基督为我们在十字架上所做的牺牲,神就因着我们对耶稣的信仰而将拯救加到我们的账户。』是不是已经有点自相矛盾了?作者刚说,基督徒得救是因着基督在十字架上完美的牺牲,不错,这是圣经的教义。但马上就给拯救加了一个条件,这个条件就是我们必须仰赖基督为我们在十字架上所做的牺牲,他接着强调,神就因着我们对耶稣的信仰而拯救我们。也就是说,神救我们是因着我们对耶稣的仰赖。所以,对不起弟兄,如果你不仰赖耶稣,神还是无法救你。是不是又是一个阿米念?注解:阿米念是和加尔文预定论相对立的救恩观,认为救恩是神作成,由人来选择接受与否。到底神救我们是因为我们仰赖耶稣,还是神先拯救我们才能仰赖耶稣?这不是用词的顺序问题,而是质的问题。看来,律法主义者若不从人的身上找点原因出来,心里一定不会舒服。
属血气的人不能领会属灵的事
【弗2: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9】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神也说我们得救是因着信,但怕人误解,会拿信自夸,所以马上做了进一步的解释,那就是我们得救的恩和信都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圣经的救恩观是非明确,不需要在多说什么。其实作者并没有否定圣经的救恩观。他首先肯定了圣经的救恩观,就好像天主教先肯定因信称义一样,但接着又加了行善作为条件。圣经认为,神把我们分别为圣,也是因为圣灵(罗15:16),而不是我们的行为,因着耶稣把身体一次献上,已经叫我们这些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我们知道,神是圣洁的。但当我们看人的时候,总会看到人行为的污秽。那么,神为什么能够把『成圣』也定义成与行为无关呢?这个奥秘就是献祭。是因为耶稣成了我们的祭物,已经被一次献上,我们所有的污秽,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神都在十字架上审判在了耶稣的身上。在神的眼里,当一个人的罪被审判以后,这个人如果还活着,他就是义的了。公义的神就不再纪念这个人的过犯。所以我们成圣也完全是因着耶稣,而不是我们行为上的完全。因为只要肉体存在,行为上就不可能完全。如果你认为你的肉体能够做到像主那样「圣洁」,你就不需要耶稣为你献祭。神解决罪的办法不是拦阻人犯罪,而是在人犯了罪以后,给人预备了祭物。人能凭信心领受这个祭物,是圣灵的工作,是圣灵为基督所做的见证。就是说,祭物是神预备的,领受的能力也是从神来的,人没有任何可夸的,完全是神的荣耀,因为神不受从人来的荣耀(约5:41)。世人和宗教的律法主义者的难处是,在他们的思维中没有祭物,这导致他们只能看向人的肉体。当你看向人的肉体的时候,你会永远盯着人的污秽,尤其是你身边的人。外来的和尚还可以念念经,这就是那些所谓的属灵伟人能被大众认可。相信你如果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你必定会看到他们的污秽。他们越是看到人的污秽,就会抛出更严厉的律法。这是一个死循环。被圣灵开启的人,是透过祭物看人的肉体,而这个祭物是耶稣,是无瑕疵的。这是神的视角。所以保罗说,【林前2:14】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保罗的意思是他们不能知道,所以人不可能通过读圣经明白属灵的事(又是一个颠覆),也不能通过听人讲述属灵的道理而明白属灵的事,唯圣灵亲自开启。一个最好的例子是犹大,他和主耶稣生活在一起三年之久,也不能成为属灵人。是老师不行吗?当然不是,主耶稣曾亲口说,『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吗?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约6:70)。这也就难怪文章的作者不能明白属灵的事了。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呢?我写不是为了他们,他们看也是看不明白,而是为了我们这些能看明白的。让我们能通过律法主义者的刚硬,更能经历耶稣的恩典。
律法的帕子
在加拉太教会,保罗称那些律法主义者是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加2:4)。他在辞别以弗所教会的长老的时候,告诫他们在他走后,必有凶暴的豺狼进入他们中间(徒20:29),也是指律法主义者,因为保罗向以弗所教会所传的就是恩典的福音(徒20:24)。耶稣也说,凡不是从门(耶稣、恩典)进来的,都是贼,是强盗(约10:7-10)。在哥林多的书信中,保罗说那些靠人的推荐信来到教会的传道人,他们心地刚硬,直到今日,在诵读旧约的时候,律法的帕子还没有揭去,而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林后3:14-15)。我们今天教会的传道人不都是拿着学位和推荐信来的吗?不是有很多教会还在传讲十戒吗?难道他们不明白神通过旧约律法是要向人显明一件事,就是即使祂告诉人什么是正确,人也不可能做到,唯一的道路是耶稣吗?
最伟大的宗教发明——成圣
因信称义,没有圣灵开启,有智慧的人从圣经的字句是能读出来的。那篇文章的作者就明白了这点。所以,他语重心长地劝诫大家不能靠律法称义。真正需要圣灵开启的是新约劝勉的部分。在律法的帕子面前,人看不到祭物。宗教的神学家能明白上帝,能明白耶稣,能明白耶稣是神的儿子,是万王之王,甚至能明白旧约献祭的律法是预表耶稣的,但不会明白耶稣作为祭物的意义,不明白耶稣将身体一次献上,让我们这些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所以,新约的劝勉念着念着就变成了律法。这就是为什么两千年的宗教发明了一个最美的词——成圣。他们把成圣定义成肉身行为上的完全。好一点的(能吃干粮的),理性上明白因信称义,这个『成圣』与得救无关,看作是教导大家好行为的一个方法。但对因信称义的教义不本来就模糊的信徒(吃奶的),他们则把『成圣』当成了得救的附加条件。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信徒都不能确定自己已经得救。即使是一位改革宗的传道人,她也只敢说自己走在『成圣』的路上。成圣的概念,世人和异教都能明白并且阿门。这也是那篇文章作者在描述耶稣所完成的工作时刻意忽略了成圣的原因。也正因为他忽略了成圣,他后面的教义就更加模糊了。作者说『你看,对保罗而言,永远不仅仅是拥有正确基础的问题。永远是整体的问题:拯救与善工;信心与果实;称义与成圣;信仰与行为;信靠与作为;转信与操练。因着神的恩典,保罗明白,如果你在信仰基础上犯错,那你甚至不会与神有关系。』我想问作者的是,在加拉太书里,保罗什么时候探讨过『拯救与善工;信心与果实;称义与成圣;信仰与行为;信靠与作为;转信与操练』这样的问题?保罗不就是劝勉加拉太的信徒不要行那些世人都看为不好的事情吗?保罗说,这都是显而易见的肉体(圣经译者把肉体译成了情欲)的事情,比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加5:19-21)。世人会因为他们所行的这些事情招致神的审判,所以保罗才劝勉信徒不要这样行。但这并不是说,信徒行了这些事和世人一样会受审判。如果圣经的道理是如此浮浅的话,信与不信还有区别吗?不就和所有世人的宗教一样靠行为称义吗?保罗不至于如此智障吧!保罗非但没有探讨文章作者所提出的那些问题,反而劝诫信徒【加5:13】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这又是给律法主义者导致最大难处的经文。文章作者也没有跳出这个陷阱。先看看作者如何引用这句经文的吧:
保罗也警告他们不要被罪欲所欺骗。他写到“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5章13节)他列出了一系列的罪(5章19-21节)然后明确表示“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5章21节)也就是说,那些为罪而活,并非为基督而活的人并未得救、赦免、称义、重生、得救赎。耶稣第一次讲道很明白地阐述了通往拯救的道路:“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章15节)
作者首先用了一个模棱两可的词『罪欲』,然后就搬出保罗那句『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然后作者就认为自己已经理解了保罗的意思。就把保罗所说的后面与圣灵相对立的那些肉体的事情当作是保罗这句话的意思。他唯一能解释的就是只能假定那些行这些事的人是『为罪而活,并非为基督而活』。根据作者,若非为基督而活,就是未得救的人。
我先假定作者是对的。那我要问作者了,我相信作者是一位不奸淫、不邪荡、不拜偶像、不行斜术、不结党、不异端、不醉酒、不荒宴的人,但是你有没有一秒钟有过污秽的念头、恨某个人、恼怒一件事情、为一件事情嫉妒、纷争等等?如果有,你怎么还会认为你是为基督而活?如果不是为基督而活,根据你的观点,你就不会得救。那你还在宗教界混什么?不如像世人那样吃喝快乐好了,反正也无法得救。看到没有,作者陷入了一个死局。
何为放纵情欲
如果你查考圣经原文,你会发现。保罗所用的这个希腊文sarx,真正的意思是肉体,并没有情欲的意思。但是,在犹大书里说,【犹1:4】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主耶稣基督。这里的『放纵情欲』却是如假包换的『自我放纵』的意思。犹大说,这些人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不虔诚的。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把神的恩『变作』放纵的机会。也就是说,没有人能够用神的恩来放纵,因为神的恩就包含了这样的大能。但不信(没有神的恩)的人可以把听起来像神的恩的东西『变作』放纵的机会。犹大说他们不认独一的主宰。律法主义者虽然口头承认耶稣是独一的主宰,但他们心里真正看重的却是律法。
明白希腊原文以后,我们再来看保罗这句话的意思。保罗说,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肉体的机会。那么我们就要问了,肉体的特点是什么?我们先看看这个词保罗在其他的经文里是怎么用的。
【罗8:3】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肉体)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4】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5】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罗8:6】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8:7】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8】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8:9】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加5:17】因为情欲(肉体)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肉体)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加6:8】顺着情欲(肉体)撒种的,必从情欲(肉体)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看来,保罗喜欢把肉体和圣灵作对照。也就是说,肉体与圣灵相敌。这些大段经文就不详细解释了。【加5:18】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那么,人们若顺从肉体,就是回到了律法以下。这样保罗这句千古之谜的经文就解开了。保罗的意思是你们是得到了自由,但是不要用你们得到的这份自由再回到律法以下。因为那样的话,你们不就又失去了自由吗?看来,当我们从圣灵得到自由以后,这是一个真自由,因为圣灵允许你用这份自由再把自己禁锢起来。但即使你再把自己禁锢起来,在主再来的日子你仍然会得救,不过你却失去了在地上日子的自由。这才是真正的圣经的劝勉。如果你被圣灵引导,就不可能回到律法之下的话,保罗就不需要劝勉了。这就和前面的劝勉一样。如果一个信徒在行为上无法行肉体的事,那么保罗也就不需要劝勉信徒说,不要像世人那样行那些事了。
如果还不清楚保罗到底在说什么。我再举一个例子。我说你有自由,但不要用这个自由自杀,尽管自杀不影响你的救恩。但你如果自杀,你得到的自由对你就失去了意义。我的意思是就因为你能用这份自由自杀,所以才劝勉你。
称义大过成圣
义是神的属性,是人能达到的最高标准。当神称一个人为义的时候,意思是在神的眼里,这个人是完全正确、毫无瑕疵。但成圣在圣经中的意思只是神把它分别为圣。神可以把一个物件分别为圣,也可以把一个人分别为圣。称义则仅仅适用于人,因为人有神的形象。天使没有神的形象,所以称义不适用于天使。神要称义一个人,必须首先把他分别为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章所说的不信的丈夫会因着妻子成为圣洁,不信的妻子会因丈夫成为圣洁,就是这个意思。
那么为什么千年的宗教一直在教导一个与圣经无关的『成圣』呢?我相信这是魔鬼的谎言。成圣的教导给人一种幻觉,就是靠自己的行为能达到圣洁,还是肉体的诡计。我们被分别为圣是因为耶稣。
圣经的劝勉
律法严格来说不能劝勉人。因为律法带有咒诅。当你宣布你要靠守律法以得到律法带来的祝福的时候,你同时也接受了违背律法所带来咒诅。这两者捆绑销售,领受者无法只选其一。世界的法律法规也是如此。比如你违章,就要受罚。世界的法律法规由人制定,一旦形成,就强加给特定人群。作为个体,没有选择不遵守的自由。要脱离那个法律法规的辖制有三个方法,一是离开那个群体,一是生命结束,一是徇私舞弊。
神的律法给予受造物是否要遵守的选择。【罗5:13】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当摩西把耶和华所吩咐的话陈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时候,以色列人异口同声地回答,『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19:8)。这是以色列人接受神的律法的宣告。人还有另外一种方式接受神的律法。就是当你用律法控告别人的时候,你也就接受了这个律法。分别善恶树的律法是如此,摩西律法是如此,新约的信主之法也是如此。当撒但控告我们不信耶稣和不能得救的时候,牠就宣布接受了这个律法。因着信完全来自圣灵,和我们无关。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信了。但对没有圣灵的人,他们不能信。但他们从神的话语中知道因信称义这回事,所以他们就要凭努力达成这个所谓的信。于是就开始教导大家来信耶稣,到处拉人。什么教导呢,就是读经、祷告、背十字架、传福音、结果子、聚会等等一切我们所看到的宗教的东西。这一切的一切使他们信了吗?没有,一个献祭(福音)就把麦子和粺子分开了。所以,当他们看到我们所信的和他们不同的时候,他们就说我们是从魔鬼来的。律法一定使人控告别人。当他们控告我们不信的时候,他们实际上是定了他们自己不信的罪。因为我们的信不是从我们来的,所以相信因信称义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则不需要控告他们,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因信称义他们就是过不去,还非要『成圣』。我们相信,他们如果因信称义了,必定得救,根本不需要再凭自己的努力去『成圣』。他们只需要自然地结出圣灵的果子就行了。
对非信徒,因着没有圣灵,劝勉没有属灵上的意义,因为无论如何行也改变不了他们罪人的身份。但对信徒,劝勉就有用了。这就是圣经从来不劝勉那些没有圣灵的人,对他们只有宣读审判的信息。保罗常这样说,行这些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因着他们行这些事,神的愤怒必定临到那些悖逆之子。但他马上就来一个转折,你们却不是……。我列出保罗的一些经文,大家自己看看是不是这个逻辑。经文我就不一一解释了。
【林前6: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林前6: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国。【林前6: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 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加5:19】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加5:20】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加5:21】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5:22】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加5:24】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弗5:3】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弗5:4】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弗5:5】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份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5:6】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弗5:7】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弗5:8】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
【西3:5】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西3:6】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西3:7】当你们在这些事中活着的时候,也曾这样行过。【西3:8】但现在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以及恼恨、忿怒、恶毒(或作“阴毒”)、毁谤,并口中污秽的言语。【西3:9】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西3:10】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律法主义的迷宫
圣经对律法主义者来说,是一个迷宫。走着走着就迷路了。我们却有一盏明灯,那就是圣灵。圣灵怎么来的,我们不知道。何时来的,我们也不知道。但我们突然就认得主的声音了。【约3:8】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感谢赞美主,哈里路亚!
